编者按:在刚刚落幕的CES上,来自德国的ABB都展示了自动驾驶技术的最新进展,以应对来自非汽车界企业的威胁,谷歌已经宣布完成首款无人驾驶汽车原型,并正在寻求合作伙伴生产。无人驾驶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技术或许不是障碍,障碍来自法律层面,虽然美国加州办法了无人驾驶汽车的实验牌照,但是,全球范围内尚未有任何一个国家正式公布相关的法律规定,让无人驾驶汽车可以正式合法地上路行驶。所以,预言完全无人驾驶的汽车将何时上路,正成为汽车业的猜谜游戏。美国金融时报撰文,阐述无人驾驶汽车正在苦等绿灯。
奥迪(Audi)的全自动驾驶RS7掀背轿跑车刚以149英里的时速刷新了纪录。该公司董事长鲁珀特•施塔德勒(Rupert Stadler)称,到2016年驾驶员将能够从手动操控汽车中解放出来。一年后,沃尔沃将向瑞典哥德堡(Gothenburg)的道路投放100辆自动驾驶汽车,目标是在2020年向市场推出完全自动驾驶的汽车。
谷歌董事长谈科技创新趋势
研究公司高德纳(Gartner)称,到2030年,自动驾驶的汽车将在成熟市场的乘用车部分占据约25%的份额。咨询公司罗兰贝格(Roland Berger)称,“普及”可能在那之后很快到来,为汽车制造商、零部件供应商及科技公司创造600亿美元的市场。
但是,咨询公司艾睿铂(AlixPartners)的联席总裁斯特凡诺•阿维萨(Stefano Aversa)表示,完全自动驾驶的汽车永远不可能出现。“你想不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完全自主操作的系统——你永远不可能覆盖无限的可能性,”他称,“你左边过来一名行人,右边出现一辆自行车,一个小孩,一只猫……或者只是一个减速带或地上的一个坑。”
自动驾驶汽车被誉为解决乏味驾驶、拥堵及交通事故(超过90%的事故由人为错误导致)等问题的答案。很多公司和城市进行了试验。谷歌(Google)在美国公共道路上完成了接近100万英里的试车里程,英国4座城市也将在2015年初启动试点项目。
然而,技术和法律专家日益担心,围绕该项技术产生的狂热兴奋,掩盖了引入自动驾驶汽车过程中的重大障碍。
首先,美国只有4个州允许无人驾驶汽车上路。它们在欧洲也不被法律认可,尽管联合国的《维也纳道路交通公约》(Vienna Convention on Road Traffic)近期的一项修订意味着,包括欧洲和美洲在内的72个国家可以实施法规,允许汽车在特定期间自主驾驶。
但是道路交通法律仍然要求司机有能力控制车辆,手动超越自动驾驶功能。
“这与自动驾驶车辆倡导者的愿景与幻想是抵触的,”品诚梅森律师事务所(Pinsent Masons)德国法律总监斯蒂芬•爱普特(Stephan Appt)称。
“开车时睡觉、看电影——现在不可能实现,因为你必须一直保持对车辆的控制。”
英国BLM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露丝•格雷厄姆(Ruth Graham)认为,在无人驾驶汽车成为可能前,需要解决民事及产品赔偿责任一些关键领域的问题。
比如,在一起事故中,保险公司需要评估:是驾驶人还是制造商要对事故负责?如果这起事故还涉及传统的非自动驾驶车辆,那将变得更复杂。
格雷厄姆称,甚至刑事责任也需要得到考虑。“如果你醉酒或吸毒后坐在无人驾驶车辆内,是否仍构成违法行为?”
一种让驾驶员保持警觉(甚至在自动驾驶状态下)的办法,是在车内应用追踪眼睛和头部动作的智能传感器,通用汽车(General Motors)正在研究这项技术。
但是,这项技术以及自动驾驶车辆(超级互联互通的汽车)的其它元素,引发了种种数据保护问题。举个例子,仪表盘摄像头在德国是被禁止的,在德国,分享道路行驶的视频画面构成对其他道路使用者隐私的侵犯。
驾车者和制造商两方面,谁拥有车辆生成的数据?由车载“黑匣子”收集的数据能否被出售给保险公司?爱普特问道,“谁将拥有从黑匣子读取数据的权利?”
技术专家也认为,主流汽车制造商研发全自动汽车配套系统的进展,与炒作所暗示的相距甚远。很多所谓的“高级驾驶员辅助系统”(ADAS)已被集成至新款汽车,例如自动刹车和自适应巡航控制(根据前方车辆的动态调整车速)。
但是,要实现自动驾驶这一飞跃,仍是当前难以企及的。一些业内人士认为,虽然投入大量资金,但如果想实现无人驾驶汽车的远大理想,汽车制造商将不得不购买技术或者组建合资企业。
技术质量至关重要,因为汽车就像精密的计算机一样,可能易于受到黑客攻击。
英国工程技术学会(Institution of Engineering and Technology)的网络安全专家休•博伊斯(Hugh Boyes)称:“如果我们遇到一个黑客群体开始攻击汽车,你可以想象会有多么混乱。你只要看看一辆汽车在伦敦的主要道路上抛锚时的情景。”
“因此,只要黑客能够干扰百分之一或千分之一的车辆,使其发生故障,我们就会看到一团糟的局面。”
本文翻译:马柯斯
注:1.车众网转载本文只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不代表认同其观点和立场。
(责任编辑:约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