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新思考
- 时间:2014-08-16 00:30
- 来源:新理财
- 作者:马传骐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同时,十八届三中全会也进一步指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一系列政策声音吹响了国企改革的新一轮号角。几十年的国企财务工作经历,使笔者既看到了国企的改革与发展,也看到过部分国企的衰败与破产。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提升与国际化、市场化改革的深入,作为北汽集团这样处于完全竞争类行业的国企发展也遇到了新的问题,国企的深化改革已迫在眉睫。本期,笔者从北汽集团出发,与同仁们探讨一下国有企业的深化改革问题。
第一要务
国企改革的第一要务应该是资本层面的创新改革,而混合所有制经济应该是一条值得探索的改革之路。汽车行业在我国已经成为充分竞争行业,大部分汽车制造企业通过与国外汽车巨头合资或采取上市已经实现了混合所有制,但是在中国汽车集团母公司层面,除吉利汽车、长城汽车等少数企业之外,多数企业基本上还是纯国有企业,北汽集团亦如此。为了加快集团的整体上市步伐,北汽集团成立了乘用车业务平台——北汽股份公司,并在公司成立起就赋予了该企业“集团重要上市平台”的定位。实现北汽股份上市,是我们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新尝试。
在推进北汽股份上市过程中,我们开创性地引入了德国戴姆勒公司成为北汽股份股东,创造了目前外资汽车公司入股汽车合资企业中方母公司的唯一一例试点。北汽股份的成功上市将大大助推北汽集团的国企改革进程,然而,如何实现北汽集团的整体上市?如何实现北汽集团从高管到员工的参股?如何实现北汽集团层面真正意义的资本多元化进程?依然是摆在我们面前较难逾越的问题。
体制以产权为主题,以治理结构为主要内容,解决企业的利益格局问题,若不实行资本层面的改革,就不可能实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问题。笔者认为,作为北汽集团这个具象的竞争类企业,国有资本应该有序退出。当然这种退出不是前苏联剧变那样“休克式”疗法的迅速退出,而应该是一种渐进的、全方位的、保证国有资产安全的、完全市场化的退出方式。整体上市固然是一种好方式,但从实际效果来看,中国的股份制改造虽进行了20余年,一些大型央企已经在形式上实现了某种程度的混合所有制,但究其实质,这些国企的体制与机制并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混合所有制,还是国有股一股独大,还是国有企业原有的一套决策机制与运行机制,企业内部利益格局与其社会贡献并不匹配,所以除资产证券化方法之外应该创新与企业管理层、员工长期利益相联系的改革方案。不解决资本层面的问题,就很难确定人格化的资本所有者,没有人格化的资本就会使资本增值的功能发生异化,权利代替了资本的力量参与利益角逐,贪腐与分配不公也就出现了。
首要议题
以董事会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创新,是国企改革在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之后的首要改革议题。目前,像北汽这类国有独资企业的董事会决策机制经过多年改革探索已经在形式上相对完善,但遗憾的是,它只不过是一种模拟的市场决策体系。为了弥补这一先天缺陷,国资委在国有独资企业董事会设计上煞费苦心:虽然所有董事代表一个出资总体(即国有资本),但其组成来源有企业内部董事。国资委派出外部董事和职工董事,分别按汇报人与责任主体履行董事职责。然而,这种模式下的先天缺陷,是所有董事均为同一资本主体代表,所在利益角逐方面体现不同差异化,他们不是真正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角逐者,也就缺少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与科学的决策。在重大决策中,虽然国资委有“三重一大”的决策程序要求,而国企的决策者们更多屈从于一把手的意志,往往是一致同意的事项多,反对票与弃权票凤毛麟角。
笔者作为企业董事会成员之一,虽然在重大决策时能发表不同意见,但真正投票表决时往往顾忌较多,只能通过会下沟通,尽可能取得主要领导对笔者反对意见的理解。从笔者自身意志表达方式看,决策的动因更多来源于觉悟与责任心,而非利益驱动。所以,以董事会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创新,是国企改革在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之后的首要改革议题。一个真正代表不同利益群体、市场化、科学决策的企业决策机制有待于依靠混合所有制的突破实现。
重要抓手
考核激励机制改革是国企改革的重要抓手。随着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推进,以考核激励为中心的国企管理机制也会进一步市场化、科学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一个市场经济的参与者都应该是利益的角逐者,在国企内部也应该形成这种利益角逐的局面。除股权方面的激励与约束外,一套市场化、科学合理兼顾公平的业绩考核体系至关重要。现在国有企业“大锅饭”的利益分配格局还不同程度存在,而且越是资源垄断企业表现得越为严重,这种利益分配格局使国企发展后续乏力、效率低下且造成社会分配不公,影响了国有经济的正常发展。目前,国资委对国有企业的考核已经引进了ROE等指标,但是考核权重偏小。
另一方面,国企的滚存盈利大部分用于企业的再生产投入,由于国企决策体制的缺陷,往往造成投入产出比例失调。国资委改革方案中提出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上调到30%是一个很好的国民收入再分配政策,即可支持民生又可倒逼国企的资本收益效率。
在国企内部的考核激励方面亦如此。目前,传统国有企业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工作和思维模式还没有真正完全打破,内部考核激励机制等方面还没有真正实现市场化配置资源。随着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深化,必须逐步完善内部考核激励机制,奖勤罚懒、效率优先。
多层次探索
国企改革应该是多层次多方面的探索,上市不应该是唯一实现形式。企业无论其所有制形式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追求效益与效率是其生存发展的必然选择。
笔者曾在西门子相关企业工作6年,后又与戴姆勒集团有过密切合作,国外大公司在风险控制、合规、精细管理方面非常先进,但其内部工作效率往往不尽如人意,决策周期长、程序繁杂、执行效率应该更多地表现为投入产出比例与内涵发展能力,而解决这个效率问题必然要求企业内部各种生产要素最大限度发挥各自效率。
对于生产要素最重要组成的“人”来说,利益的得失是主观能动性发挥的关键因素。所以国企改革的重点应该在推进混合所有制过程中充分考虑企业内部员工的持股问题,当然,其实现形式还需要不断探索与创新。国外汽车巨头既有戴姆勒这样高度市场化、社会化的上市公司,也有诸多非上市公司。国内的华为公司并未上市,但也实现了股权多元化与员工持股。所以在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探索中,上市不应该是唯一的实现形式。
国企改革应该是多层次多方面的一种探索,全民持股(包括优先股/固定收益形式)也应该是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一种思路,目的是实现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使市场经济的每个参与者利益与企业发展利益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