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审核工作已经结束,纳入补登记备案的车辆信息可以通过广州红盾信息网和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查询。自9月3日起,对于经工商部门登记备案的2012年7月1日零时前的存量二手中小客车,市交警部门正式启动办理上牌和过户业务。凡办理转移登记业务的二手中小客车资料齐全、有效、合法的,市公安交警车辆管理所五个车管分所将按规定办理业务。
交警部门提醒,请广大市民在选购登记备案的二手中小客车时,先登录广州红盾信息网或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通过输入车辆相关信息查询车辆是否属于备案存量二手中小客车范围,并认真核对车辆的相关证件和资料,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工商部门登记备案的2012年7月1日零时前的存量中小客车,可直接办理一次转移登记手续,车辆办理完转移登记手续后,原车主不产生更新指标,办理截止日期为2012年3月31日。
(责任编辑:约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