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试行 “环保+摇号+竞价” 新模式,按1:5:4比例分配中小客车增量指标
目前国内城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的主要模式有二种:一种是北京的“无偿摇号”的模式,一种是上海的“有偿拍卖”模式。而广州在参考了上海拍卖分配增量配额指标的方法和北京摇号分配增量配额指标的方法后,创新性提出了“环保+摇号+竞价”新的增量指标分配模式。也就是在《试行办法》实施有效期内,全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为12万个,按照1:5:4的比例配置,即1.2万个新能源车增量指标以摇号方式配置、6万个普通车增量指标以摇号方式配置、4.8万个普通车增量指标以竞价方式配置。
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表示,《试行办法》提出“环保+摇号+竞价”中小客车增量指标分配新模式,并按照1:5:4的比例配置,主要从有效解决城市拥堵、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三个方面考虑,体现了我市“低碳广州”的新型城市化发展理念,有利于实现倡导低碳环保、社会公平,解决刚性需求的三者共赢。
● 只接受排量不超过2.5L(不含2.5L)的中小客车摇号增量申请,排量超过2.5L的车型只能申请拍卖增量申请。
《试行办法》规定,参与摇号的50%增量指标部分,只接受排量不超过2.5升(不含2.5升)的中小客车申请。而剩下40%增量指标用于竞价拍卖,参与竞价的个人必须缴纳2000元人民币保证金。竞价设保底价,不设最高限价。从这一规则我们可以解读为限牌限购以后,广州市内要购买豪华车的话都要进行竞价拍卖申请。
● 需要更新指标登记的中小客车,排气量不得超过更新前车辆的排气量。
《实行办法》规定,需要更新指标登记的中小客车,排气量不得超过更新前车辆的排气量。也就是说,无论之前是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还是通过摇号或竞价取得指标,以及已经在广州市内登记的中小客车,通过转移或报废而获得更新指标,新登记车型排气量不得超过更新前车辆的排气量。
● 10%的增量指标用于新能源车,新能源车型也需要摇号
《试行办法》规定,在全市12万个中小客车增量指标中,有1.2万个指标分配给节能与新能源车,并以摇号方式配置。
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表示,积极推广和使用节能与新能源车,是全世界公认的减少机动车辆对环境污染的有效措施之一,我市将节能与新能源车辆单列指标配置,并给予财政补贴支持,一方面是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大力推广节能与新能源车的政策要求的具体行动;另一方面,也符合我市可持续发展的实际需要,在我市有效推广节能与新能源车辆,对减少车辆尾气排放,改善空气质量很有帮助。同时,《试行办法》规定:单位和个人2012年7月1日后购置符合国家工信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所列的新能源中小客车和节油率超过20%的混合动力中小客车,市财政按照每辆1万元标准给予补贴。这项政策,在一定程度可以鼓励市民和单位选购和使用节能与新能源车,从而有效引导更多的市民参与环保交通行动。另外,对于未成功配置的节能与新能源车增量指标,指标管理机构将调整为普通车增量指标纳入摇号配置,从而提升指标利用效能。
● 在2012年7月1日前完成登记的库存二手车可在2013年3月1日前转让并不受增量指标限制。
与此同时人们颇为关注的广州市内二手车处理问题也得到了较为正面的解答。《试行办法》规定,在2012年7月1日前完成登记的库存二手车可在2013年3月1日前转让并不受增量指标限制,这项规定也似乎尽最大化的降低了二手车商们的损失。
◆ 编者语:
通过这次正式出台的最终版本《试行办法》可以看得出广州市政府对于市内汽车“限牌限购”的决心。由《试行办法》对于大排量车型的具体限牌限购措施,和分配10%的增量指标专项用于新能源车型也感受到了广州市政府对于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大力推广节能与新能源车政策要求的具体行动。不过编辑还是对于《试行办法》的一些细则感到意外,如需要更新指标登记的中小客车,排气量不得超过更新前车辆的排气量。对于此规定有些网友则戏称“这条规定叫已经买QQ 0.8L车型的车主情何以堪?”所有规定总不能细微的照顾到每个人,只能说对于宏观调控起到实际作用已经算是成功的法规。所以这次最终版本的《试行办法》已经较之前有了更多改善的地方,值得肯定。但这种“限牌限购”的风气是否会在全国蔓延开来?我们拭目以待。
(责任编辑:约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