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车众航空 > 行业快报 > > 正文

民航局12年预算执行和审计结果

  • 时间:2013-07-03 14:50
  •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 作者:转载

民航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审计署对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民航局本级和所属民航管理干部学院(以下简称管干院)、中国民用航空飞行校验中心(以下简称校飞中心)等10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民航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民航局本级和2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民航局2012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2,367,298.72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下同),民航局2012年度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332,272.45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035,026.27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民航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667,767.7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70.45%。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41,493.77万元,全部为当年问题;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4,591.38万元。上述问题对民航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民航局比较重视预算和财务管理,不断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财务信息系统建设,加大资金运行实时监控力度,局本级和审计的所属单位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局本级在基建项目未完成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的情况下,为14个项目申报预算28,970万元,其中12个项目至2012年12月31日才下达投资计划,另2个项目因无法实施而取消。

 

  2.2012年,局本级未经批准,将所属管干院二期工程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7000万元改由民航政府性基金安排。

 

  3.2012年,局本级在所属空管局为其在2009年自行拆分设置的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列支经费1210.4万元。

 

  4.2012年,所属华东地区空管局、所属中南地区空管局下属珠海进近管制中心接受地方政府补贴共计2665.94万元,未纳入当年预算。

 

  5.2012年,所属校飞中心在飞机保险业务、物业承包业务中,未公开招标直接确定承担单位,并支付保费644.03万元、物业费621.3万元;所属清算中心未公开招标,将总价为126.8万元的采购项目拆分后直接实施采购。

 

  6.2012年,局本级7个会议超标准列支会议费181.42万元。

 

  7.2012年,局本级超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经费73.88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07年,局本级将所属管干院总投资9100万元的昆明基地改造工程拆分为2个项目并自行批复建设。截至2012年底,该项目已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2.2007年至2011年,所属华东地区管理局下属上海监管办业务用房与上海民兵空中输送旅指挥中心分别由局本级自行审批和上海市发展改革委批准立项后拼盘建设,总投资9292万元,目前该楼正在建设中。

 

  3.截至2012年底,局本级对2001年至2004年办公楼加固整修支出15,220.32万元尚未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4.截至2012年底,局本级尚未对1998年至2011年出售给机关职工的住房进行账务处理。

 

  5.2011年至2012年,所属西北、华东、中南地区管理局收取的职业技能鉴定费822.91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而是由各单位直接使用,其中2012年375.39万元。

 

  6.2012年,局本级将5个会议的151.42万元支出转嫁给下属单位。

 

  7.2012年,局本级向其他单位转嫁因公出国(境)支出4.73万元。

 

  此外,2012年,局本级计划外召开三类及以上会议21个;有91个因公出国(境)团组存在超过规定出访人数、擅自延长境外停留时间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违规申请基建项目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规定申报预算;对违规动用民航政府性基金安排基建项目的问题,要求将资金退回原渠道;对违规设立机构在所属空管局列支经费的问题,要求研究解决机构设置问题,今后严格执行预算,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对所属华东地区空管局、所属中南地区空管局下属珠海进近管制中心收入未纳入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将全部收入纳入预算;对所属校飞中心和清算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未公开招投标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对违规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越权审批投资项目;对少计固定资产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规范会计核算,并据实调整相关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固定资产出售后未进行账务处理的问题,要求按照有关要求清理资产,据实进行账务处理;对所属西北、华东、中南地区管理局职业技能鉴定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超标准列支会议费、超预算列支出国费、计划外召开会议以及出国团组超过规定人数和时间等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出国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民航局应加强预算编制与执行管理,严格执行民航政府性基金等资金的使用管理规定,增强预算约束力,并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监管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民航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民航局责成相关部门认真纠正和整改,做到边审边改。对违规动用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安排基建项目的问题,管干院已将资金归还原渠道;对所属部分单位接受地方政府补贴2665.94万元未纳入预算的问题,已要求所属各单位将地方政府补贴补助收入纳入预算;对所属部分地区管理局收取职业技能鉴定费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问题,从2013年开始严格按照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批复文件执行,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责任编辑:约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