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北汽集团旗下乘用车部门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958.HK,下称“北汽”)开始全球路演,成功上市后,将成为港交所上市的第二大乘用车制造商。
北汽此次计划发行约12.39亿股,招股价介于每股7.6港元至9.8港元之间,融资规模为12.2亿美元至15.7亿美元,国际发售部分占95%。
融资所得款项中,约60%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约15%用于偿还银行借款,10%用于开发北京汽车乘用车,5%余下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及一般企业用途。北汽计划于12月12日定价,并于12月19日在港交所挂牌。
北汽此次H股IPO的启动,也意味着其经历10年“磨难”的上市计划终于正式开启。消息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目前,管理层尚未考虑回归A股。
基石认购65%
北汽的业务包括自主品牌北京汽车、获梅赛德斯-奔驰授权使用品牌的北京奔驰及中高端品牌业务北京现代三大板块。目前,已经引入10个基石投资者,认购合计7.86亿美元的股份,以低端定价而计,基石合计认购64.7%的股份。
北汽引入的基石投资者包括航天投资控股的海外投资平台易颖有限公司、北京汽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首航国际(香港)、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香港全资子公司亦庄国际、北京控股集团(BVI)、招银国际金融、中国中信间接全资子公司瑞群投资、人保财险、大众交通(600611,股吧)(香港)、汇明资产有限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集团旗下中兵投资管理。
其中,易颖有限公司将买入价值24.8亿港元的股份,首航国际(香港)和亦庄国际分别认购价值1亿美元的股份;
北京控股集团(BVI)、招银国际金融、瑞群投资、人保财险 分别认购价值5000万美元的股份;大众交通(香港)、汇明资产和中兵投资管理分别买入价值3000万美元、2600万美元和1000万美元的股份。
最近几年,北汽资本开支快速增加,今年第三季度已经产生资本开支约36亿元,北汽总裁李峰表示,资本开支增长主要由于北京汽车业务产能扩张和研发需求,公司预计今年及明年分别产生资本开支约89亿元及105亿元,继续为扩张计划提供资金。
本次IPO募集资金中,约60%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其中主要用于北京汽车的动力总成生产基地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余下部分用于北京奔驰乘用车生产扩张计划和发动机工厂建设。
按照北汽的计划,上市后还将进一步改善北京汽车经销网络,在广东、福建、广西、浙江及江苏等中国沿海地区一线和二线城市增设经销店,同时提高北京汽车在三、四线城市的渗透率。此外,通过与奔驰销售服务的合作实现更为一体化的架构,北京奔驰将加速新的经销店开业,同时将经销网络扩展中心转移至三、四线城市。
李峰表示,上市后,北汽与大股东戴姆勒之间还将透过多项策略加强合作,推出新车型及支持北京奔驰的业务扩张;二者合作设立研发中心,梅赛德斯-奔驰还在中国设立了首个德国以外的发动机生产基地。
此次H股IPO前,北汽已经引入戴姆勒作为战略投资者,向戴姆勒发行765818182股非上市外资股,相当于IPO前股本总数的12%,戴姆勒现已经委任两名董事。
经营现金流有望改善
去年1月,北汽从北汽集团受让获得了北京奔驰50%股权,并于同年11月增持至51%,北京奔驰因而成为北汽的附属公司。
2011年、2012年、2013年及截至今年6月30日止的六个月,北京汽车、北京奔驰及北京现代的乘用车总销量分别为875592辆、1040601辆、1349094辆及71194辆,2011年至2013年复合年增长率达25.4%,高于中国乘用车行业同期15.7%的增长速度。同期间,收入分别为19.16亿元、35.2亿元、127.82亿元和251.27亿元,税后利润则分别为27.63亿元、35.59亿元、30.13亿元和23.4亿元。
但由于北京汽车在过去几年的营运利润较低,并且自2010年起步以来迅速扩张占用大量营运资金,上述期间内,北汽的经营现金流均为负数。
“随着北京奔驰报表并入,经营现金流将会变。”北汽财务总监兼副总裁蒋小栋在记者会上表示,与此同时,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北京汽车的营运能力,进而改善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他表示,根据现有的现金流量状况和银行授信情况,公司有充裕的可用资金保证生产经营的需要。
2011年至2013年期间,由于持续扩充产能,需要资本投入及研发资本投入,北汽的长期银行贷款及其他借贷也明显增加。2011年、2012年、2013年及截至今年6月30日止的六个月,银行贷款及其他借贷分别为63.23亿元、116.96亿元、222.51亿元及222.92亿元,截至今年10月31日,贷款总额为242.57亿元,银行授信总额为278.81亿元,其中北京汽车和北京奔驰的银行授信分别为214.50亿元和64.31亿元。财务费用也随之增长,上述时期内,财务费用净额分别为8190万元、1.58亿元、4.76亿元及2.37亿元,分别占同期收入的4.3%、4.5%、3.7%及0.9%。
(责任编辑:约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