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汽车于2012年10月12日召开的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司股票的议案》,实施回购本公司股票。2013年10月15日,江淮汽车公布了回购结果。以下为公告全文: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及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
本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司股票的议案》,公司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如下:
1、回购股份的方式: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2、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的股份将注销,从而减少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每股5.20元,即以每股5.20元或更低的价格回购股票。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5、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5.20元的条件下,预计回购股份约5769.2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约4.4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6、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二、回购实施情况
2012 年11 月 6 日披露《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并于 2012 年 11 月 6 日首次实施了回购。
截止2013年10月12日,公司回购股数量为3,830,8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3%,购买的最高价为5.20元/股,最低价为5.02元/股,支付总金额约为1,973.96万元(含佣金)。
此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在公司披露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至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卖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注销安排
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2013年10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并及时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五、股份变动报告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15日
(责任编辑:约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