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车众金融 > 汽车金融 > > 正文

长城汽车成立汽车金融公司

  • 时间:2014-06-13 09:15
  • 来源:上海证券报
  • 作者:综合报道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14-031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汽车金融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6月10日,经天津市滨海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取得长城滨银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融公司”)营业执照。

金融公司是本公司与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农商行”)成立的合资公司。就本公司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于本公告日期,除投资金融公司及委任金融公司的董事外,滨海农商行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第三方,与本公司、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任何董事、主要行政人员、控股股东或主要股东或彼等各自联系人概无关联。

金融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滨银金融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建军

注册资本:5亿5仟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开发区信环西路19号8号楼8401

股东情况:本公司持股90%,滨海农商行持股10%

经批准,金融公司可经营以下人民币业务:

1.接受境内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

2.接受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保证金和承租人租赁保证金;

3.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

4.从事同业拆借;

5.向金融机构借款;

6.提供购车业务;

7.提供采购车辆和营运设备,包括展示厅建设和零配件以及维修设备等;

8.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售后回租业务除外);

9.向金融机构出售或回购应收款和融资租赁应收款业务;

10.办理租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

11.从事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12.经批准,从事与金融业务相关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及

13.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金融公司的注册资金已由本公司及滨海农商行各自按其于金融公司的权益比例全部支付完毕。本公司以内部资金支付金融公司90%的注册资本。

本公司投资成立金融公司,将依托新的业务平台,拓展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现有业务,延伸产业链条,可望为本集团创造新的盈利增长点。

本公司拟为银行向金融公司提供的额度提供担保。有关担保的金额仍未确定,并须经董事会批准。当有关担保的金额确定后,本公司会另行刊发公告。

特此公告。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10日

 
 

(责任编辑:约翰)